日前,商务部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、海关总署下发通知,认定合肥、南昌、武汉、成都、西安为国家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。通知指出,各承接转移示范地要进一步提升加工贸易水平,梳理承接产业转移的好经验好做法加以推广,发挥辐射带动作用,推动当地及周边地区产业升级和外贸高质量发展。据了解,截至目前,全国共计只有8个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。
新认定加工贸易承接转移示范地名单
(按行政区划排序)
序号 | 省 份 | 示范地 |
1 | 安徽省 | 合肥市 |
2 | 江西省 | 南昌市 |
3 | 湖北省 | 武汉市 |
4 | 四川省 | 成都市 |
5 | 陕西省 | 西安市 |
原文:http://www.mofcom.gov.cn/article/zwgk/gkzcfb/202306/20230603418677.shtml